
11月14日,在祁阳民生南路与人民路十字路口处,发生一起因抢黄灯导致的交通事故。
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发现,当天上午9时20分许,驾驶员周某驾驶湘M1***69大型普通客车沿民生路由北往南行驶,途经民生南路与人民路十字路口地段时,信号灯已经变为黄灯,周某为尽快通过十字路口,在黄灯的最后一秒加速抢灯行驶,将人行横道上正常过马路的行人邓某撞出3米开外,导致邓某全身多处骨折。
经研究认定,周某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,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,未减速也未让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,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行人邓某无责任。
交警提醒:闯黄灯的后果并不比闯红灯轻,遇到黄灯最好还是耐心等一等,不然一不小心就会变成事故现场。
责编:周红艳
来源:祁阳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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